为进一步做好民进市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一步提高全体机关干部的节能法治观念和意识,2014117日上午,民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培训会议在机关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办公室主任詹文超主持。全体机关专干参加学习。会议主题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詹主任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下简称《节能法》)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199811日起施行。《节能法》的发布实施是我国能源工作和节能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节能法》对于规范节能工作,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环境,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好《节能法》,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节能法》,对照检查改进自己的工作。要加强对机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全面领会《节能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做到知法、守法。 

  公共机构节能,是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全体机关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面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目标,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