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沧桑巨变,60年风雨兼程。 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6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展示我国多党合作走过的光辉历程,本报自今日起特推出《风雨同舟60年》专栏,刊发本报记者采写的系列专题报道,和读者共同回顾60年来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辉煌成就和发展进程。
   2009年6月底至7月底,我国大部分地区正处在高温炎热之中。
   在这个炎热的季节里,由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组成的督查组正奔赴全国各地,其主要任务就是对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2005年《意见》)情况进行督查。
   《意见》于2005年颁布,是指导我国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事业的纲领性文件。这也是《意见》实施4年来,中央有关部门首次组织的最大规模的督查。
   在新中国即将迎来60华诞之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60周年之际,这样的大规模督查显然不同寻常。
   实际上,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从60年前的正式确立,到20年前的步入制度化轨道,从2005年、2006年相继颁布三个重要文件(《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到2007年发布《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60年来,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一路走来,经历了曲折的发展历程,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日益显示出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
多党合作理论在发展中不断完善
   “从长远和整体看,必须要民主党派……认为民主党派是‘一根头发的功劳’,一根头发拔去不拔去都一样的说法是不对的。从他们背后联系的人们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不可藐视。” 1950年,毛泽东在与中共中央统战部负责同志谈话时,就用“一根头发和一把头发”来比喻民主党派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要求,确立了多党合作的基本理论,开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格局。
   1956年9月,中共八大政治报告明确提出民主党派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劳动者政党”。这是对社会主义时期民主党派性质的最初界定,表明了民主党派的性质和地位开始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政治格局的确立和民主党派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同时,中共八大决议正式确定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作为社会主义时期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1979年,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开幕词中明确提出:“我国各民主党派……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一论述准确反映了新时期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和成员构成特点,解决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民主党派存在和发展的根本问题。1982年,中共十二大把毛泽东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进一步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作为处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原则,极大地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内涵。
   1989年,邓小平在一份民主党派成员关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问题建议上批示:“可组织一个专门小组(成员要有民主党派),专门拟定民主党派成员参政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明年开始实行”。
   198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正式颁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这个文件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的一贯方针,又赋予了多党合作新的内容,如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首次独创性地提出了“参政党”概念,确立了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确定了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并对多党合作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等都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从而极大地推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的制度化建设,也为民主党派更好地发挥作用开辟了光明的前景。
   “这份意见是中共第一份关于多党合作制度的规范化文件,开启了多党合作制度化建设的新纪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楼志豪高度评价《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颁布与实施。
   2005年2月、2006年2月和7月,中共中央先后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等三个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开创了多党合作制度化建设的新阶段。在这些文件中,民主党派的性质被定位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从而为民主党派不断发展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奠定了基础。同时,文件对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占有适当比例,政府相关工作部门、各级法院和检察院选配相应的民主党派成员,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在人民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使民主党派充分有效地履行参政党职能等内容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七大,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新的部署,为多党合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指明了方向。
多党合作实践在发展中不断创新
   2007年4月和6月,致公党中央主席万钢和无党派人士陈竺分别出任科技部、卫生部部长职务,引起海内外瞩目。“这让国外的政治观察人士意识到,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并不是走形式、装样子,不仅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而且还有丰富的实践内容”。楼志豪说。
   而这只是中国共产党重视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权中团结合作的一个最新典型,只是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生动实践之一。全国各级人大、政协、政府机关都活跃着民主党派成员的身影。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在全国各级人大代表中,有18.7万名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全国各级政协委员中,有37.8万名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30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全国401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有362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副市(州、盟、区)长……
   一个个数字,生动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权中的团结合作。而各民主党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多党合作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作用更加显著。
   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我国宪法,从国家根本大法的高度确立了多党合作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而鲜为人知的是,这样的修改源于民建中央的一条建议。
   1993年1月,时任民建中央主席的孙起孟邀请一部分会内外法律工作者,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宪法的问题开展调研。2月14日,中共中央向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修改国家宪法的建议案》,没有涉及多党合作问题。2月22日,民建中央委托会员李崇淮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发言,建议“在宪法序言中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建的建议,得到中共中央的采纳:3月14日,中共中央向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的补充建议案》。其中第一条就是在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民主党派中央、无党派代表人士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及有关方面提出重大建议260多项,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提出各项建议9万多项,内容涵盖了经济、政治、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防、外交、港澳台侨等诸多方面。这些意见建议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采纳,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也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开展考察调研;一些地方还采取了“中共党委出题、民主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形式,有效地发挥了民主党派的政策咨询和智力咨询作用。
   民主监督、社会服务、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多党合作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实践,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努力营造宽松氛围,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民主监督已经成为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作用日益得到重视。
   对此,农工党党员、国土资源部特约监察专员常纪文有着切身的体会。“担任特约监察员之初,我还有顾虑,担心调研报告不会得到特别的重视。但是结果恰恰相反,每份调研报告,不仅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领导认真研读,就连日常工作繁忙的国土资源部长也会仔细阅读。我们每年都可以看到部长们对有关问题的批示。”常纪文告诉记者。
   2007年10月,常纪文参加的一个调研组在某省发现了矿产资源的严重破坏问题。国土资源部不仅采纳了调研组的意见,还把十几名特约监察员联名的调研报告提交给了中共中央统战部,转交给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参阅。
   目前,全国共有各类特约人员1.7万多名,一些地方邀请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与中共党委和政府开展的有关专项检查、执法监督工作以及政风行风评议等工作;有的地方中共党委建立“直通车”制度,民主党派成员意见建议可直达中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手中。
   同时,各民主党派围绕中心,发挥优势,开展了广泛的服务社会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在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中,许多民主党派成员奋战在第一线。由民主党派倡导并发起的扶助贫困群体的“温暖工程”实施十多年来,已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公益性培训,数百万人次的农民、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受益;号召民主党派成员回报社会的“思源工程”,2005年启动以来捐资达9682万元。2006年,各民主党派中央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类专家1270人次就智力支边扶贫工作进行考察,为贫困地区发展提出政策性建议144条,帮助落实扶贫经济项目101个,引进各类项目资金和捐款近5亿元,培训各类技能型人才2.5万人,建立希望小学210所。2008年5月,汶川地震后不到一个月,各民主党派号召广大成员捐款捐物5亿多元。这些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多党合作制度地位更重要 协商更规范
  新世纪新阶段,中共中央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强多党合作制度建设,多党合作制度在国家政治社会中的地位更显重要。
   2002年岁末, 北京,寒风中透着暖意。12月24日到12月2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分别走访了8个民主党派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共商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大计。
   2005年和2006年,中共中央相继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等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件,就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政策新措施。各地中共党委按照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意见》,陆续出台配套措施,就政治协商、参政议政、对口联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据统计,近4年来,各地共制定各项相关制度措施1229项,多党合作的制度化建设步入一个新阶段。
   中共中央不断巩固和发展党与民主党派肝胆相照、团结合作的关系,充分发挥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作用,就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协商,听取意见建议。2002年以来,中共中央就《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许多重要文件的征求意见稿,国家机构领导人选、全国政协领导人选,宪法修改以及立法法、反分裂国家法、监督法、物权法等多部法律文件草案,卫生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充分听取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促进了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日益彰显。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内容,是从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协商建国开始,政治协商已经成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初稿形成后,胡锦涛亲自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领导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对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有22条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其中专门增加了各民主党派领导同志提出的对港澳台工作和军队以及国防建设的论述,作为中国共产党应对复杂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能力的一项内容。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共中央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内容不断充实,程序逐步规范。1990年至200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委托有关部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达到287次,其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或出席85次。
   仅中共十六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或委托中央统战部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通报会就达142 次,胡锦涛总书记亲自主持、出席的有37 次。自2005年2月至2008年底,各省、区、市中共党委共召开协商会、座谈会、情况通报会1003次。
   政治协商已成为中共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前和决策中的重要环节,成为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途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治协商中提出的许多意见建议被采纳。据统计,从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各省、区、市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所提意见建议中,共有1112条被中共党委和政府采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