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时办结的界定
限时办结是指民进柳州市委审核或者批复、批转、呈报、回复的事项,各科室承办受理后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完毕。
二、限时办结的内容
(一)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件
市委、上级机关或领导批办件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按批办时间要求办结。没有具体时间要求的,从收到批办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意见报送交办机关或领导。如果交办事项情况复杂,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法办结完毕的,各科室应写出书面说明,经民进市委领导同意后向交办机关或领导说明未办结的原因,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办结时间。
(二)群众信访件
上级机关或领导转办的群众信访件,如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结。没有具体时间要求的,在60日内办结完毕。因情况复杂难以在60日内办结完毕的信访事项,承办处室要写出书面说明,一般群众信访件,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信访人,在60日内办结完毕。因情况复杂难以在60日内办结完毕的信访事项,各科室要向信访人或信访部门说明理由,提出办理的时间表,经民进市委领导同意后办结时限可适当延长。
(三)部门文件会签件
接到市直有关部门会签文稿后,承办科室应当及时核稿提出修改意见,送民进市委领导审签,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对文稿需作较大修改,应当与有关部门协商,按协商后的时间办结。
三、限时办结的时间界定
民进市委领导签发时间为办结时间。
四、要求
民进柳州市委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限时办结制度,如无特殊理由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或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