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卷归档制度

1、凡会中央、民进区委及柳州市党政领导机关或主管业务机关发来的文件,以及非直属上级机关或同级机关发来的要贯彻执行的文件均属归档范围。

2、凡是反映本机关各项重要工作活动的以及本机关发出的各种文件材料和制定的各项工作条例、规章、制度等均属归档范围。

3、归档文件要收集齐全,不能缺页、漏页、破烂、残缺,字迹材料不能有复写纸、复印纸成份,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并按规定科学分类、整理、编目、装订成册。

4、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一般在第二年第一季度归档,也可办完即归,会计档案在第二年度交档案管理员。

二、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资料主要代市委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使用。凡需借阅档案者,按规定首先填写《借阅文件登记表》,档案管理人员要热情接待借阅者,提供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凡借阅者,应爱护案卷,不得拆散和撕去其中张页,不得在档案上划线、打圈、涂改、污损案卷。

3、档案原件一般不借出档案办公室,本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到档案办公室办借阅手续;凡密级档案或特殊情况借出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借出卡,最长不超过五天,用后及时归还。

         4、借阅档案后应遵守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