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民进柳州市委组织发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国民主促进会章程》的有关规定、1996年《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精神,现将会员发展程序规定如下:

1、个人申请。符合本会发展范围和条件并且工作单位在柳州市的申请人,应向所在单位民进的基层组织递交入会申请书及个人有关材料;若申请人所在单位无民进基层组织的,可直接向民进柳州市委递交申请书及个人有关材料。

2、组织考察、培养。符合本会发展条件的申请人,民进基层组织应指派专人与申请人联系,进行必要的了解、考察,指导阅读会章、会史等有关会的资料,以增强申请人对会的认识。被列为发展对象的申请人,应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民进市委、民进基层组织负责人要听取申请人所在民进基层组织会员的意见,并与入会申请人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沟通协商、征求意见,并请协助了解申请人的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代表性人士,民进市委需征得民进区委的同意。发展私营企业主,民进市委应事先与中共柳州市委统战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并向工商、税务等部门了解其经营、纳税情况。

3、审核、批准。经考察合格的申请人,需有两名民进会员作为入会介绍人,经民进基层组织会议讨论通过,呈报民进柳州市常委会或主委会议审核、批准。

6、批准入会的同志入会时间自批准之日算起,并需报民进上级组织备案,同时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工作单位中共党组织。并建立会员档案 

7、民进柳州市委吸收会员时,由民进市委组织科进行调查了解,办理手续,提请民进柳州市常委或主委会议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