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进柳州组织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民进柳州组织。
二、负责召集主委办公会议,决定民进柳州组织的重大事务。
三、负责组织主持常委会议,全委会和五年一次的全市代表大会。
四、参加中共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协商会、座谈会,代表本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代表民进柳州组织参加中共党政举行的有关会议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