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办学行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的最高准则。据此,各有关责任主体和义务教育学校都必须把规范管理摆上议事日程,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促进学校管理水平提高和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一、义务教膏学校规范管理的意义。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学校是构建国民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的基本单位。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实行规范管理。直接关系到义务教育公益性的体现,关系到义务教育学校育人功能的发挥。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须切实转变教育发展观念、创新教育发展模式、提高教育发展质量。义务教育要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坚持以人为本,面向每所学校,关注每位学生;要追求学校管理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立足于新的历史起点.针对新时期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中的现实问题,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确定适当发展目标.制订学校管理章程并内化为学校全体人员的自觉行动.促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运转。只有坚持学校规范管理,才能真正把义务教育办成面向人人的教育,办成面向大众的教育。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内容。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关键环节,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有利于平衡、缓和社会矛盾.融洽社会关系。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上学难.上学贵”和“择校热”现象成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教育热点。实际上。“上学难”主要是指上具备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难,即“上好学校难”:“上学贵”主要是指“择校”过程中出现的乱收费和过高择校费。即“上好学校贵”。优质教育资源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学校管理水平上,规范的管理、优良的校风、上进的精神,是家长特别看重的。面向未来。提高所有学校特别是薄弱学校的管理水平势在必行。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路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人人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就是在办学指导思想上和制度保障上充分体现这一宗旨,始终着眼于提高国民素质.始终坚持办好每一所学校。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有利于促进校际之间均衡发展。减缓激烈的升学竞争。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防止办学行为及教育教学活动偏离素质教育方向。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是解决管理不规范问题的现实选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非常关键的时期,这既是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社会矛盾凸现期。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一方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为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人民群众受教育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希望子女接受到高质量的、公平的义务教育:另一方面.分配不公、收入差距拉大等各种社会矛盾也不同程度地反映到教育领域中来,教育的社会需求更加广泛和迫切。一个时期以来,部分地方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体制改革不够规范,在与学校关系方面,出现了政府的缺位、错位或越位现象。学校管理中各方责权不明,缺少章法,程序不清;或者有章不循,效率低下;或者独断专行,我行我素。还有的学校置国家课程计划于不顾,随意增减教学科目或课时。经常挤占学生休息时间搞集体补课,甚至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公开排队。对此,亟待通过规范管理加以解决。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是各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共同愿景。放眼世界,可以看到各国在义务教育普及后,重点放在学校的规范管理和教育质量的提高上。美国自“9·11”事件以来,以立法形式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启动了加强学校管理的若干项目。并对学校办学质量进行监测。日本文部省制定了明确具体的义务教育学校规章,校长须依法办学,履行法定职责。柬埔寨教育部一边普及义务教育,一边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指导下开发出详尽的学校管理操作指南,让学校管理者有所遵循。让督导部门有了评价标准。总体而言,多数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趋于规范化,学校和校长必须在一定范畴内行使法律或政府赋予的办学责任。
二、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的环境。
学校发展需要各种条件的支持。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也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和适宜的环境。比如,真正做到学校规范收费,就需要政府依法足额拨付办学经费.让学校不必违规收费即可自如开展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是有效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前提。
首先。依法落实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机制是发展义务教育的基础,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在政府。各级政府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把维持学校运转的日常经费和事业发展的建设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公用经费应能够满足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支出和合理的办学支出。此外,还要建立危房改造、学校设备更新、教师待遇提高等方面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使得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因负责人的变化而变化,不因当事人重视程度的高低而不同。以后,义务教育学校需考虑的是如何把钱花好,花到何处更好,而不再是从哪里可以得到钱,可否向学生收点钱。
其次。明确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根据新《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据此,应划清省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投入与管理职责,划清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在学校规范管理方面的工作职责,探索建立起一套责权明确、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现在看来,各省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确有必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规定,明确政策界限,把握政策尺度,指导和督促县区政府及其教育部门依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县级政府及其教育部门负有规范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直接管理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纠正各种违法的办学行为。
第三。均衡配I公共教育资源。义务教育发展到今天.各地有必要制定、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根据标准对所有学校进行分析、甄别.取消各种名目的“重点学校”称号,切实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提高其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再也不能利用公共教育资源集中建设或支持少数窗口学校、示范学校。同时,身处节约型社会之中,教育工作者应树立节约意识,提倡资源整合,积极推动学区内各学校精品课程、优秀教师、实验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场馆等资源的共享,发挥教育资源的最大效益。当然,学校之间的均衡是动态的、相对的.推进均衡发展要避免急功近利或“削峰填谷”。
最后,尊重学校在具体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自主权。规范管理不是让学校“戴着脚镣跳舞”,而是要按一定规则“跳舞”,具体怎么去跳还要鼓励大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应给予学校在内部管理上的自主权,让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管理工作,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与此同时,可要求学校认真研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老问题,及时发现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继而从学校实际出发妥善处理。
三、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的环节。
规范招生管理。不用考试方式录取新生。义务教育学校要自觉遵守让学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制度,敞开大门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采取考试、考核、测试方式选拔学生。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尤其在区域内教育资源校际分布尚不均衡的情况下,没有点勇气是难以为之的。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强化管理,创新思路,就没有过不了的难关。
规范收费管理,逐步实施免费义务教育。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义务教育将回归到免费的真正含义。在政府保障了义务教育经费的前提下,学校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公益性组织。不应向学生和家长收取开展分内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费用。至于一些经审批后仍存在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例如,放学后托管班的看护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交通费,组织文娱活动的场租费等,应明确收费办法,遵循“自愿、公开、规范、合理、不营利”原则。
规范班级管理,合理配置校内教育资源。在校内要均衡配备资源,不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努力创设学生友好型学校。重点班往往在招生或新生报到时就选定学生,常与高收费或加收辅导费、外教费、电脑费相联系,侧重对学生进行应试训练,促使他们升入所谓“重点学校”.忽视对大多数学生的培养及学生的全面发展,因而义务教育阶段的重点班该画个句号了。为因材施教及发挥学生特长,应提倡对不同程度和学力的学生开展分层教学,努力提供适合学生的教育。在教学实践中确需设立实验班的,应在学生入校后根据其潜能和兴趣选定学生,并不另收任何费用,鼓励培养学生音乐、体育、科技、劳动等多方面素质。不能办成改头换面的重点班。而且,办实验班要经过一定程序审批,切莫太多太滥,避免把优秀教师和优质教育资源集中于实验班而将其他班置于不利地位。
规范教学管理。依法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育教学秩序,最重要的是学校应努力实施素质教育。第一,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第二,突出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实施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态度和习惯,培养和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第三,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能只是关爱升学有望、成绩优异或老实听话的学生,要看到每个学生的长处或闪光点。发扬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第四,模范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代表国家意志,学校应自觉遵守。还要争取让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并保证他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如果不执行国家课程方案,随意延长教学时间,统一组织学科竞赛,那么学生过重负担就不会减轻,素质教育就难以推行。这样的学校无论有多少光环,都不能算是最好的学校。
规范目标管理,保证基本教育质量。我国义务教育基本完成了普及任务,整体上面临着由注重外延发展向更加注重内涵发展、由注重普及向更加注重提高的新阶段转变。学校规范管理也要与时俱进。提高管理水平,以保证基本的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为此.学校在加强规范管理的过程中,应制订保证或提高教育质量的方案或计划,明确管理指导思想,确立本校管理特色,提出规范管理的具体要求。例如,办学条件应当满足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教师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班主任应符合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新时期加强学校规范管理,必须服务于保证或提高基本教育质量这一目标。
致力于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应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规范管理与科学管理的关系。规范管理应是科学的管理,规范必须服从于科学性,服务于科学性。不科学的规范,只会是束缚学校发展的羁绊。
二是规范管理与人文管理的关系。管理首先得“管”,规范管理具有硬约束性,人人必须执行:管理还必须要“理”,体现出对人的尊重、理解和关爱。用感人的精神激励,以深厚的情感关怀,创设和谐氛围。让教师觉得愉悦,让学生感到温馨。这样,规范才会内化为师生的自觉行动。
三是规范管理与内涵发展的关系。管理本身不是目的,而是要从科学发展观出发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内涵发展的出发点是提高质量,落脚点是可持续发展。可以说,今日的学校规范管理是为了明日的教育质量提高。
四是规范管理与办出特色的关系。各地义务教育学校差别很大,规范管理不能脱离实际,应允许一些地方和学校分步到位。不用某种模式生搬硬套,不依一个标准齐头并进,而要通过规范管理。创设良好的教育生态,鼓励学校管理创出特色。
四、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的保障.
一是法律保障。在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规范管理过程中,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义务教育法》,是最重要的依据,学校规范管理方案的制订、实施、评价.都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同时,法律也是克服不规范管理行为的锐利武器,它从根本上保障了规范管理的合法性。
二是机制保障。学校管理制度涉及面甚广.包括:学籍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德育工作制度、学生行为规范、作息制度、门卫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应该建立健全,时刻发挥保障作用。为使学校管理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各地可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如学校可成立理事会.成员包括校长、教师、社区成员、学生家长以及学生代表,建立社区、学生和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机制。此外,为促进规范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有条件的学校可引入现代化的电子管理系统。
三是校长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今后,应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校长负责制,明确中小学校长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校长在管理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教师保障。学校应切实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强化师德教育和考核,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推进教师全员聘任制,通过签约方式,明确教师责任、权利和义务,尤其要对教师本职工作、校外兼职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教师工作考核,对行为良好的要表扬,对违约者要劝告.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要解聘。
五是督导保障。各责任主体应按照新《义务教育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订科学的学校管理评价指标,对依法办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同时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教育督导机构应把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对学校的综合督导评估中.指导和督促学校依法办学,并将督导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