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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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柳州市委:
贵委在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校方责任保险建议的提案》(第22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安全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桂教[2009]6号)要求,于2009年5月启动校方责任保险前期准备工作;7月初已联系保险公司提供合同范本进行研究;7月上旬根据掌握的资料制定出《柳州市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加以修改完善后,争取在2009年新学年伊始,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推行。
感谢贵委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单位领导签名:
柳州市教育局(盖章)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送提案人:民进柳州市委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
(承办人:娄培勇 联系电话:281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