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征收以来,随着近年来市场油价的上涨,从每乘次收取燃油附加1元到2元到3元,为降低出租车行业的生产成本,增加营运能力,提高出租车司机的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也出现了以下一些问题:1、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只涨不降,无法体现其作用;2、按乘次收取,车程远近一个样,车程近时乘客不满意,容易产生司机与乘客的争执,车程远时,出租车司机不高兴,容易出现拒载现象。

今年510日以来,国家发改委三次下调成品油价格,我市市场93号汽油价格已下降到目前的每升7.03元,加上各种燃油价格补贴因素,出租汽车的运营负担已经有所减轻,但我市目前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还是保留在原来的每乘次收取3元的水平。

为保证我市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有序进行,稳定出租车司机收入水平,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出租汽车燃油附加与燃油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出租车行业运营价格的动态管理模式。

具体如下:

1、与油价保持联动:燃油价格以出租车行业普遍使用的93号汽油为代表品种,当93号汽油价格在6/升以下不收取燃油附加;当93号汽油价格在6——7元之间时,每乘次收取燃油附加1元;当93号汽油价格在78.5/升之间时,每乘次收取燃油附加2元;在8.510.00/升之间时,每乘次收取燃油附加3元。

2、与运程保持联动:起步里程内以下,不收取燃油附加;起步里程——8公里以内,按每乘次收取燃油附加,8公里以上按每乘次2倍收取燃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