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由:
农村普法一直是我市普法工作的难点,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我市以“法律进农村”为载体,大力开展农村普法工作,广大农民法律知识贫乏、法制观念淡薄的状况有了根本改变,在农村逐步形成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但是农村普法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基层群众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仍然有较大的差距。据调查数据表明,当前农村群众法律知晓率为45%,遇到矛盾纠纷用法律解决的仅占14%,远远低于城市居民88%的水平。“9.30”柳城爆炸案更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农村普法和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一是普法机制上的“不完善、不健全”,影响普法效果。当前,我市就农村普法工作的推进没能形成一套符合农村实际创新发展的机制,比如没有专门制定出农村普法教育的宣传机制、责任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协调联动机制、队伍建设机制等。二是普法内容上的“需求”差距,导致普法缺乏活力。随着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出现了土地流转、土地征用、医患纠纷等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一锅熟”式农村普法难以适应形势要求。三是普法队伍力量薄弱,影响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负责农村普法工作的乡镇司法所装配落后和力量不足,全市“一人所”41个,占司法所总数35%,难以适应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要。四是普法经费上的“短板”供给,制约普法工作的发展。各县普法经费紧张,市级规定普法经费人均1元/年,很多县普法经费不到1元,最低的仅为人均0.15元/年。
建议:
一、坚持全局性,把握关键点,实现农村普法工作机制创新。完善基层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发挥人大和政协监督作用,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体系。建立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完善部门责任体系,明确部门责任;将农村法宣工作纳入绩效评价。制定县、乡、村三级干部学法考评办法和依法办事情况评议细则,变普法软指标为硬指标;加大乡镇普法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普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健全农村普法工作的考核机制和激励制度,调动普法队伍的积极性;将普法经费纳入政府预算。另一方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着重解决好涉及农村群众法律事务问题。
二、坚持多元性,把握着力点,实现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提升。制订菜单式普法,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供给机制,加强农村普法新媒体运用,大力创办农村“普法超市”、法制夜校,激发农民学法用法兴趣;创建农村“普法示范村、学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普法新模式;因“时”、因“类”制宜,制定详细农村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将“一锅熟” 的普法模式改为“分锅煮”,满足动态普法需要;推进农村普法项目化建设,科学设置“农村法治文艺建设”、 “农民法律知识培训”等小项目,制定五年规划,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建立社会化普法机制,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农村普法项目建设。
三、坚持服务性,把握归宿点,实现农村法治惠民目标。抓好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站;突出抓好农村留守儿童普法,加强农村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建设和“法律进学校”“四落实”工作。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不安分对象等重要人群的普法,实行结对普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