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印发以来,我市围绕课后服务工作做了很多有益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从落实情况来看,我市中小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形式单一,主要还是围绕着“智”来开展,整体质量不高,与《广西教育提质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下称“行动计划”)任务目标和满足学生对“体美劳”等综合素质发展需求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本校教师“不会教”
课后服务主要以本校教师为主,学校的音乐、体育、机器人、航模等非学科类教师数量不足、专业不强的矛盾尤为凸显。因此,有的学校因缺少专业教师而无法开设非学科课后辅导班。有的学校为了尽可能满足课后辅导多样化需求,鼓励非科班专业老师开设“特色课程”,由于教学水平参差不齐,难以保证教学质量。
二、机构教师“请不起”
根据桂发改收费规〔2021〕1164号文件规定,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限额为120元/生/月。然而,聘请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的课时费普遍为500元~800元,且存在机构师资不稳定的情况。因此,学校既请不起机构教师,也不愿高价购买不稳定的机构服务。
三、评价标准“不明确”
由于课后服务工作起步不久,还缺乏政府层面体系完备的质量监测标准,常规化监督评估体系未形成,无法对课后服务质量进行有效评价监督。
为此建议:
一、实施教师技能提升计划
由教育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实施教师技能提升计划。由教育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办,积极统筹市内各类资源,针对美育类、体育类和特色类课程专业对编制内老师开展师资培训,提升非专业教师的专业性。
二、整合资源引“师”入园
一是建立课后服务“师资库”。建立市级“流动师资库”,到各学校进行示范课展示;通过公开遴选社会责任心强、乐于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社会专兼职教师,经审查合格并公示后纳入课后服务“师资库”,以公益性定价供学校自主选择,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教师签订至少一个学期周期的合作协议,确保课后服务师资力量稳定充足。鼓励刚退休教师参与“师资库”计划,对纳入“师资库”且高质量完成全年课后服务的教师可给予一次性政府补贴奖励。
二是探索实施“教师+实习生+志愿者”模式。充分利用地区内高校资源,组织一批师范生或有志从事教育行业的高校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实习项目,各区根据需求发布实习项目以供高校学生选择。农村地区则可通过志愿者及优质互联网资源为补偿。
三是发挥各类组织和专业机构的优势力量。建议教育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柳州市音协、舞协等文艺团体和科协、体协等组织积极参与课后服务。教育部门遴选有资质的且以提升社会公信力为目标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组建培训机构“红名单”,以公益性定价为学校提供质优价廉的课后服务。通过建立表彰公示机制,对积极参与并有突出贡献的社会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公示。
三、建全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构建政府、学校、家庭一体化的评价体系,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与课后服务有机结合。将教师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教师考核晋升体系。将家长纳入课后服务评估主体,每学期定期组织家长自愿进校观摩学生在校课后服务的开展情况,引导家长建立适度的教育期望,并更多地参与到学生的课后服务过程。
(主笔人: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