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进通〔2015〕47号
民进广西区委会
关于举办“我与民进”演讲比赛的通知
民进各市委会、钦州市工委,区直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区广大民进会员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民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广西民进广大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激发广大会员的凝聚力、活力和向心力,民进广西区委会决定举办以“我与民进”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演讲内容要紧扣“我与民进”主题,激发广大会员的爱国之心、报国之志,强化对自身责任和参政党使命的认识,增强广大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演讲者要阐明“加入民进为什么?历史责任是什么?自己为民进做了什么?”充分阐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亲历者、实践者、维护者、捍卫者的责任。
二、参赛要求
(一)演讲题目由选手自己确定。演讲内容必须紧扣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内容积极向上,主题明确、深刻,观点正确、鲜明,宣传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二)演讲时间为10分钟以内,要求脱稿演讲。
(三)选手着正装,讲普通话。
(四)演讲者必须是民进会员
三、评分标准
(一)内容(40分)
1.主题突出,贴近实际,富有真情实感。
2.材料真实、典型、新颖,符合演讲主题。
3.结构完整、层次分明,具有较强逻辑性,构思巧妙。
(二)表达(40分)
1.语言规范、吐字清楚。
2.表达自然流畅,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富有感染力。
(三)仪态(20分)
1.神态自然,从容大方。
2.服装得体,整体印象良好。
四、工作步骤
(一)各市级组织、区直工委要结合实际,通过组织预赛等不同形式推荐1至2名选手参赛,并于8月30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及演讲稿报送区委会宣传部。
(二)区委会于10月中旬举行决赛,拟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区委会为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举办“我与民进”演讲比赛是我会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级组织要充分认识参与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参与演讲比赛作为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形式,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组织选手参加比赛。要注重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我与民进”演讲比赛为抓手和契机,引导会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民进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区各级组织掀起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热潮。
民进广西区委会
2015年4月23日
抄送:机关各部室、陈自力主委、蒋庆霖副主委
民进广西区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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