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进的各位会员:
    为深入开展“同心”品牌建设,号召全体会员参与微公益活动,经民进广西区委会研究决定,筹备设立针对广西民进扶贫助学的“开明慈善基金‘同心圆梦’专项基金”公益平台。请广大会员伸出你们的援手,献出你们的爱心,发扬民进组织“奉献”、“关爱”的光荣传统,踊跃参与到区委会发起的“同心圆梦”捐款活动中来,助力贫困农村的农民们实现“脱贫梦”、“致富梦”、贫困学生实现“读书梦”。
    请各支部负责人号召本支部会员积极参与,并收集捐款做好登记送至市委会机关办公室,由市委会统一汇款至区委会。


                   民进柳州市委
                      2014年6月5日

关于认真做好筹备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工作的通知

桂进通〔201442

民进各市委会、钦州工委、区直各(总)支部:

为深入开展“同心”品牌建设,号召全体会员参与微公益活动,经民进广西区委会研究决定,筹备设立针对广西民进扶贫助学的“开明慈善基金‘同心圆梦’专项基金”公益平台,请各级组织认真结合本地实际,发动广大会员积极参与筹备活动,并做好捐款筹集工作。

 

附:1.筹备设立“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工作方案;

  2.首批捐款筹集办法;

  3.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草案)。

 

 

 

  民进广西区委会

    2014512


附件1

 

民进广西区委会关于筹备

设立“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

专项基金”工作方案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民进广西区委会认真领会“中国梦”的深刻涵义,积极参与广西的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打造了“同心”品牌,为广西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继续深化品牌建设,让更多的会员都能参与到公益慈善的活动中,区委会决定向广西民进全体会员筹集资金,在民进中央的开明慈善基金会下筹备设立“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启动资金50万元以上。该专项基金的宗旨拟围绕广西欠发达地区开展扶贫济困、助学兴教等各种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帮助贫困人群实现“读书梦”、“脱贫梦”、“致富梦”,共同为广西全面深化改革,开创跨越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为保证筹备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筹备基金名称

   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

   二、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自力

  副组长:蒋庆霖、黄均宁

 员:容作信、崔惠柳、梁 华、陈 玲、吴泽荣、杨佰凤、符丽明、吕桂聪、张经旭、凌尔健、魏敦友、马丹葵、文晓林、陈 蓉、陆月然

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

秘书组:梁映曼、覃莉

宣传组:蒋少芳、唐银琳、韦珺

后勤组:陈柳玲、欧阳杰、黄韶华、简慕琼、曹晶

组织组:刘肖荣、丘映含、吴卫莲、何林光、吴燕玲、蒋春芳

三、首批基金筹集捐赠方式

现金或银行转账。

四、工作内容和分工

1.秘书组负责与开明慈善基金会沟通联系,427日前完成起草筹备工作方案、捐款倡议书、捐款办法、基金管理办法、基金成立申请书、基金合作协议书和基金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 4月28,民进十届八次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同心圆梦专项基金”相关文件;

3.后勤组515日前完成印发倡议书;

4.组织组620日前完成联系、动员会员,落实捐款意向数额报后勤组;

5.后勤组负责做好捐款收缴、登记和票据申请工作,并于7月前汇总缴存开明慈善基金会账户;

6.秘书组7月前负责将相关材料报民进中央开明慈善基金会备案;

7.宣传组负责策划7月举行“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成立捐赠仪式,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2

 

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

首批捐款筹集办法

 

经民进广西区委会研究决定,于20145月开展成立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筹集捐款活动。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制定首批捐款筹集办法。

一、筹集对象

广西民进全体会员

二、捐赠方式

现金或银行转账

三、捐款汇缴方式

1.各市级组织和区直工委负责组织动员本级组织会员参加捐款活动,将筹集到的捐款进行登记后,通过银行存入区委会指定的专用账户或现金缴存区委会财务室,并将捐款明细报区委会社会服务部备案。区委会财务室汇总捐款后缴存开明慈善基金会账户。

2.会员以个人或其所在企业名义捐赠金额在5万元以上,且需收款人开具用于免税凭证票据的,可通过银行直接汇入开明慈善基金会账户,用途请注明 “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捐款”,并将银行汇款回单图片以JPG格式报区委会社会服务部备案。

四、捐款汇缴银行账号

1.民进广西区委会账户

 名:中国民主促进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号:2102108109300002415

开户行:南宁市工商银行南湖支行

2.开明慈善基金会账户

  名:开明慈善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三元支行

 号:11001045100059611114

五、票据

1.汇入区委会专用账户的捐款,由区委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不用于免税凭证。

2.汇入开明慈善基金会账户的捐款,由开明慈善基金会开具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可用于免税凭证。

六、捐赠证书

由开明慈善基金会对捐款人颁发捐赠证书。

七、其他

1. “广西民进”网站设专栏根据个人意愿公布捐款情况。

2.捐款联系方式:

区委会财务室电话:0771-2868391

区委会社会服务部电话:0771-28683840771-2868377

电子邮箱:gxmjshfwb@163.com


 

3

 

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

管 理 办 法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是由民进广西区委会发起,在开明慈善基金会下设立的一个专项基金。该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广西民进开展扶贫济困、助学兴教等社会公益活动。

第二条  本基金的名称为:“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

第三条  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为非独立法人基金专项基金,动本基金。基金的资助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尊重捐款方意愿、体现资助效益的基本原则。基金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开明慈善基金会章程》和《开明慈善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开明慈善基金会统一管理、组织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管委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四条  同心圆梦”专项基金由同心圆梦”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理。管委会成员由发起人推荐,开明慈善基金会任命,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资助工作。管委会确保基金的使用及所资助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基金会宗旨、业务范围。

第五条  基金管委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组成,设办公室主任1人。

管委会办公室地点:民进广西区委会机关社会服务部。

第六条  管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1.起草和修改本基金管理细则;

2.审核基金业务活动计划,包括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3.审核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提交的资助计划;

4.审核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决算;

5.制定基金内部管理制度;

6.听取并审核管委会主任的工作报告;

第七条 管委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本基金管委会会议;

2.审议基金管委会办公室提交的资助计划;

3.负责协调与开明慈善基金会之间的相关工作,以及基金会各项指示的落实。

第八条  管委会办公室职责

1拟定本基金使用及筹集方案;

2建立资助项目和资助对象的档案库;

3定期向管委会上报工作计划、工作简讯;

4管委会确定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九条  管委会应遵照下列规定

1.管委会每年度召开2次会议,如有特别需要,可以召开管委会临时会议或书面材料会签会议;

2.管委会会议由管委会主任主持,在主任因故不能出席时,经主任授权副主任代行主任主持会议;

3.管委会决议须有2/3以上管委会成员通过才能形成,决议不得违背开明慈善基金会宗旨和协议书的各项条款要求。

第三章 基金的筹集

第十条  基金来源

1. 接受全区民进会员和其他爱心人士捐赠;

2. 组织开展专项筹集活动及合作项目筹集的资金;

3. 广西开明画院书画作品义卖;

4. 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同心圆梦”专项基金接受的所有捐款均由开明慈善基金会统一管理,资金到账后由开明慈善基金会根据专项基金管理需要开具财政部统一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

第十二条  “同心圆梦”专项基金接受的非货币形式捐赠,除捐赠人指定用途外,管委会可以对捐赠物品进行义卖或公开拍卖,所得款项归“同心圆梦”专项基金。

第十三条  社会定向筹集的捐助款原则上全部用于指定的捐助对象,如接受的捐款超过该捐助对象的实际费用,其结余部分归“同心圆梦”专项基金,用于资助其他申请人。

第十四条  捐赠人可以指定捐助对象,有权查询、监督捐款的使用情况。基金会对捐赠人授予证书,对做出重要贡献的捐赠人予以宣传报道。

第四章 基金使用与管理

第十五条  “同心圆梦”专项基金资金由开明慈善基金会负责保管,设财务科目,独立核算,单独建帐,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同心圆梦”专项基金的资助包括以下内容:

1. 捐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2帮助乡村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3.帮助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和卫生条件;

4.扶持贫困村的产业发展;

5.其它与教育、文化和民生相关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十七条  项目立项与执行、验收过程,需严格遵守开明慈善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 基金资助由管委会办公室制定年度资助项目计划,经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向开明慈善基金会提出项目申请。

第十九条  会内各级组织根据年度资助项目计划,提出并核定资助对象,报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管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项目执行完毕后,向开明慈善基金会和捐赠人提交专项基金使用执行报告及项目决算、项目验收、评估报告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一条  同心圆梦”专项基金接受开明慈善基金会的管理,接受全区会员监督,每年在民进广西区委会全委会上公布当年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同心圆梦”专项基金若因故终止,应进行清算,所剩资产应根据开明慈善基金会的规定及按照合作协议或发起人、捐赠人意愿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该基金启动终止程序后,管委会须在15日内,按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完成清理工作并准备有关文件,经开明慈善基金会审查同意后办理终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属于管委会,审批权属于开明慈善基金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在“同心圆梦”专项基金批准设立之日起生效。

  

 

尊敬的各位会员:

民进广西区委会长期坚持开展以智力扶贫、助学兴教为主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形成了“上思县瑶族女子班”、“对口帮扶隆安县岑山村”等“同心”品牌,工作成效显著,社会反响热烈。

十八大以来,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共筑“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广西区党委、区政府提出了“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目标,我们深受鼓舞,倍感责任重大,决心深入开展“同心”品牌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扶贫助学工作,帮助更多的孩子实现“读书梦”、贫困农户实现“脱贫梦”,区委会还需筹集大量扶贫助学资金。因此,区委会决定汇集广大会员的力量,借助民进中央开明慈善基金会这个平台,设立针对广西民进扶贫助学的“开明慈善基金会同心圆梦专项基金”,聚沙成塔,集腋成裘,涓滴爱心凝聚成广西民进扶贫助学义举。

各位会员,请伸出你们的援手,献出你们的爱心,发扬民进组织“奉献”、“关爱”的光荣传统,踊跃参与到区委会发起的“同心圆梦”捐款活动中来,助力贫困农村的农民们实现“脱贫梦”、“致富梦”、贫困学生实现“读书梦”。

一人拾柴火不旺,众人拾柴火焰高,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各位会员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凝聚强大的正能量,传递爱心,绽放一张张灿烂的笑脸,点亮一盏盏希望的明灯,共圆一个个幸福的梦想!

捐款账户:

 名:中国民主促进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号:2102108109300002415

开户行:南宁市工商银行南湖支行

填写汇款用途请注明:同心圆梦专项基金捐款

联系电话:0771-28683840771-2868391

 

 

 

              民进广西区委会

               2014512